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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钢结构加工焊接前应按工艺文件的要求调整焊接电流,电弧电压、焊机焊接速度、送丝速度等参数,然后按调整后的各参数进行试焊,验证参数可行性情况,经试焊后,确认一切正常的情况下方可正式施焊,反之不可施焊,应重新调整参数值到焊接各参数正常。
二、检查钢结构组装焊件、零件之间的接合部位及定位焊情况,即焊道除锈、打磨和表面清理质量,如不符合要求应进行重新修整清理,特别是定位焊,发现问题应及时按规范要求处理,符合要求后才可施焊。
三、焊接坡口的正确制成和焊接程序的正确规定,是防止钢构件焊后少变形或不变形的关键,焊接坡口允许偏差也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。
四、丁字形接头、十字形接头、角接接头和对接接头主焊缝两端,必须配置引弧板、引出板,其材质应与被焊母材相同,坡口形成应与被焊焊缝相同,禁止使用其他材质的材料充当引弧板和引出板(焊后清除引弧板,引出板时应采用气割,严禁锤击,气割后磨光)。
五、钢板厚度12㎜以下(含12㎜)板材可不开坡口采用双面焊,下面电流稍大,熔深可达65%--70%,反面达40%--55%。厚度大于12--20㎜的板材,单面焊后背面清根,再进行焊接。厚度较大板材进行坡口焊时,一般采用手工焊或气体保护焊打底。
六、填充层总厚度低于母材表面1--2㎜,稍凹,不得熔化坡口边。